2022环境保护承诺书

发表时间:2023-10-19 14:09:37 来源:火狐体育在线网站入口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理的2022环境保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完善污染治理措施,我村针对环保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立“保护自然环境光荣,对环境造成污染可耻”意识,坚持在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自然环境中促进发展。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我村_个养猪场、_个养鸡场按照环保有关要求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使粪便等做到无害化处理,保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的治理要求。

  继续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工程,我村已配备相关的清洁员、清运车辆,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形成了有效的垃圾清扫清运制度,日日精进,久久为功。

  加强生态环保管理,恪守环保信用,扎实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群众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本人志愿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坪盘村跨越发展中找准定位,知其责,做其事,扬其长,尽其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自己岗位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1、协助村、组抓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计划的落实,定期对森林守护、森林防火进行全方位检查,察觉缺陷及时报告村组和乡镇林业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乱砍滥伐、乱捕乱杀野生动物的现象进行及时制止,若发现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及时上报乡镇有关部门。

  3、协助村、组不定期的检查和保护本地的水利、水电设施,发现破损毁坏情况或破坏行为时,进行及时补救和制止,对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区、镇有关部门。

  4、结合创建省级文明村镇的宣传,定期对村容村貌进行全方位检查,集中整治“路不通、沟不畅、卫生差、乱堆乱放”等问题,改善村容村貌。

  5、积极努力配合区、镇工作队开展萩芦溪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拆除养殖场,为广大群众作出表率,同时进村入户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并主动帮助养殖户协调解决困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养殖户们充分认识到饮水源污染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最终做到自觉拆除。

  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我公司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诺: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加强建设,树立“保护自然环境光荣,对环境造成污染可耻”意识,坚持在企业未来的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企业未来的发展。强化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实现。加强污染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制定科学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强化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将诚信理念贯穿于公司制作经营全过程,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品牌。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厂群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这是我们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逐步加强自律意识,视环保为企业生命,做诚信守法企业。

  为更好的开展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工作,建立良好和有序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保护厂商和经销商的合法权利,我方向佛山市樵陶居陶瓷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自愿遵守、严格执行《樵陶居陶瓷有限公司市场保护及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只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展开产品营销售卖,不在其他区域销售产品。

  2、实行最低限价=经销商到岸价×140%,不压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当集团企业内部有多个品牌竞争同一工程时,若我单位要低于此价格参与工程竞争的,必须上报贵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并得到贵公司营销管理中心的书面批准,否则,贵司可视为低价冲击市场,并接收其他经销商的投诉。

  1、对违反市场保护规定,跨区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的,自愿接受如下处理方案:

  第一次:视情节和受冲击方的损失情况,按该批产品发货总额的60%以内接受处罚;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的,其处罚金额不低于2万元。第二次:视情节和受冲击方的损失情况,按该批产品发货总额的100%以内接受处罚;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的,其最低处罚金额不低于5万元;并取消未兑现的返点及奖励,将全部处罚款交付跨区销售所受冲击的经销商,同时取消经销合同。

  2、对我单位操作不了的本区域内工程,我单位全力配合公司或异地经销商完成并自愿接受贵公司分配的工程销售比例:

  A、如为单位因价格、渠道、资金等原因不能争取本区域内某工程投标项目,经佛山市樵陶居陶瓷有限公司同意,异地经销单位在填写《工程备案表》后可参与此类的工程操作。但仅限于总发货额在5万以上的工程,并且异地经销单位一定要向贵公司办理了工程报备手续。次工程操作的销售额,30%计入我单位(工程所在的区域经销商)作销售任务统计,70%计入工程操作经销商销售任务。

  B、本区域的发展商、实施工程单位坚持与佛山樵陶居陶瓷有限公司直接洽谈和发生业务往来的工程建设项目,佛山樵陶居陶瓷有限公司可保留直接经营的权利。我单位自始至终配合公司完成该项工程,公司可视情况将工程的部分销售额计入我单位作销售任务(最高比例不超过50%)。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有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很多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省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省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四)提高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自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公文处理单后15日内完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论证和向省政府提出审批建议。

  (五)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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