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

发表时间:2024-03-25 01:08:05 来源:节能开发案例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逐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

  通知要求,要积极采取施工工地防尘降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加强物料管理,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建设价格,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实施工程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对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建筑设计企业和实施工程单位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根据通知,要积极地推进道路扬尘管控。推行机械化作业,到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要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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