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表时间:2024-06-08 10:57:04 来源:环保建材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8号《关于加强建筑泥浆(渣土)资源化利用,统筹做好消纳处置及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几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大型项目的建设,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以废弃泥浆(工程渣土)为主,为此我局格外的重视,结合自己职责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为龙头,资源化利用为核心,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在废弃泥浆(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印发一个专项规划。2020年7月,我局会同市无废办联合印发了《绍兴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0-2025)》。《规划》深入分析预测了我市市区未来几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进行了充分调研,提出了“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无害化为基础”的总体要求,要求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手段,以源头减量结合末端利用及处理解决措施,实现各类建筑垃圾的全面规范管理,并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以推动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补足利用能力缺口,对于推动我市废弃泥浆(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指导意义。连续两年,我局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督查,重点督查规划指标完成、项目推进情况,总体情况良好。

  (二)建成两个利用设施。积极督促、指导、帮助我市城投集团和交投集团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分别建成年处置废弃泥浆能力300万方的市城投集团废弃泥浆利用处置基地、年处置工程渣土60万吨的绍兴交投绿色循环建材生产基地;同时指导市城投集团将绿云路智慧快速路、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等工程作为市政领域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切实将废弃泥浆(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利用到工程建设项目当中去。

  (三)发布三项作业规程。在近两年之内发布《废弃泥浆干化土在路基中应用技术指南(试行)》《道路拆除垃圾在城镇道路中全量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工程渣土路用技术指南(试行)》,填补全省乃至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标准缺失的空白。另出台了本市首个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领域区域标准《废弃泥浆再生利用规范》,废弃泥浆干化土产品获得了浙江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工作成绩在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现场推进会上获得好评。目前,我局正组织编制《再生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工程渣土和道路拆除垃圾的区域标准,以构建完整的技术体系,确保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均有技可施,继续为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绍兴经验”。

  2020年10月,财政部、住建部下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明确绍兴为全国6个试点城市之一。

  绍兴市率先在所有试点城市中制定《绍兴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市财采监字﹝2020﹞16号),按照试点要求,绍兴多部门协同,摸排选定九大类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增加厂房仓储类),共计62个作为首批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达到210.1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投资额62.5亿元。

  按照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体育场馆、学校、医院、展览室等6类公建项目,在两部委《基础要求》基础上,制定了具有绍兴特色的《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础要求》,新增25类127个绿色建材产品,包含结构材料与构配件、建筑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和设备设施等3个大项,主体和基础材料、墙体材料和暖通空调等10个中项,钢结构构件、装配式墙面构件和冷热源设备等23个小项,进一步扩充绿色建材产品品种类型、完善需求标准体系,为我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建材选用提供极大便利,增强绍兴本地建材企业试点工作参与度。

  另外,我局在制定《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础要求》期间,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考虑我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将部分主要使用在于市政领域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到《基础要求》之中,如绍兴市城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的“废弃泥浆稳定土”和“再生稳定土”均已被列入其中。

  一是制定规范。自2020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细则》《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绍兴市工程渣土三区跨区处置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渣土运输企业实行备案登记,车辆统一设置,安装GPS定位和车载视频,规范处置工作,严格车辆管理等。

  二是搭建平台。为响应数字化改革要求,创新监督管理模式,2020年,市综合执法局投资自主研发渣土智慧监管平台并在全市推广应用。该平台包含出土工地、运输车辆、消纳场所、信用考核、服务共享等基本情况,依托大数据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管、轨迹倒查、分析研判,实现智能化、可视化、全流程的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管理。各区、县(市)设置渣土办对辖区内渣土运输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全市备案的136家企业中,核定其中的40家,车辆1060辆,跨区域承接越城、柯桥、上虞三区渣土运输业务,打破渣土运输行业垄断,助力解决地铁建设、亚运基础设施等大量公建项目运力不足的难题;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准运证办理,根据“一车一线一证”原则发放渣土准运证,通过线上监管确保按规定线路行驶;抓严抓实渣土运输的过程监管,对运送过程中的抛洒滴漏、随意倾倒、超速超载等行为开展日常巡查和不定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严格执法。今年以来,我市开展“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工程渣土(泥浆)领域大排查大执法行动”“亚运场馆及旁边的环境综合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防扬尘、迎亚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全面规范和整顿工程渣土处置秩序,形成高压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已查处渣土处置类案件1851起,罚款金额705万元;其中,随意倾倒类案件154起,罚款97.6万,抛洒滴漏类1229起,罚款144.4万,未经核准处置类468起,罚款462.9万。

  结合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继续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研发技术,支持市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复制“泥浆资源化”推广模式,推动工程渣土、道路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区域标准编制工作,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适时协同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全市现场观摩会,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

  随着绿色建材试点工作的全方面推进,我局将继续摸排本地建材产品,力求将成本合理、技术成熟、具备市场规模应用的各类建材产品列入我市建材集采目录。同时,待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建立绿色建材应用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后,我局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将试点经验及成效扩展应用到其他非政府投资项目或以市政领域为代表的其他建筑领域,扩大试点工作成效,为建筑领域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进一步对泥浆干化稳定土等再生建材、绿色建材的市场生产、销售及市场使用情况做调研,结合信息价发布相关规定,符合发布要求的再生建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价。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废弃泥浆(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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